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1〕5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省市区财政100% ,项目法人为 南京市溧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南京市溧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堤防加固22.52千米,堤防防渗处理3.97千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拆建涵洞3座,堤顶防汛道路21.92千米,堤后填塘固基等。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共:2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水利网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 l 《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年龄在1961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总监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 其他要求: ①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南京网站进行公示。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1 年03月02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4.2 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3月17日10时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 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 110万元 。
7.4 分值构成
1.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 9 分,资源配置: 39 分,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 45 分,投标人业绩: 2.5 分,投标人获奖: 0.5 分,信用等级: 4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和能力(9分) | 1.1 总监素质(6分) | 1.1.1 总监为水利类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得3分。(3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 1.1.2 总监具备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1.2 总监业绩(3分) | 1.2.1 总监近5年以来(2016年3月1日,含2016年3月1日以来)任总监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 ||
2 | 资源配置 (39 分) | 2.1 专业配置 (16分) | 2.1.1 投标人专业齐全,配备水工建筑、测量、机电安装、自动化、道路与桥梁、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证书标注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其他专业不得分)、水利专业造价师(以水利部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专业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及安装专业造价师(以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等专业监理人员,得16分。每缺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人只认一证。(16分) |
2.2 监理人员资格(16分) | 2.2.1 上述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最多得6分;(一人一证且以最高级别职称加分)(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2.2.2 配备专职监理人员1名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该安全监理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4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为准),如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备其他证书的得1分(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为准),未配备的或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4分) 2.2.3 配备专职材料监理员1名负责工程进场材料及其资料审核、监理工作的,得2分(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材料员证书为准),未配备的不得分。(2分) 2.2.4 所有监理员有水利部、住建部或省级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得4分,每缺证1人,扣1分。(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
2.3 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3分) | 2.3.1 专业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主要监理人员(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监理工作需要;(3分) | ||
2.4 年龄结构(2分) | 25 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最多扣2分。 | ||
2.5 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2分) | 满足工程需要,现场需配备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缺一证扣0.5分); | ||
3 | 监理大纲(暗标)(45分)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3.1 监理大纲(暗标)(45分) | 3.1.1 监理大纲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针对性强;(6分) 3.1.2 监理工作制度,叙述完整、合理可行;(5分) 3.1.3 针对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重大的因素或重点,叙述完整、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6分) 3.1.4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得4分;目标基本明确者,得3分;目标不明确者,不得分。(4分) 3.1.5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5分) 3.1.6 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4分) 3.1.7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4分) 3.1.8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4分) 3.1.9 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4分) 3.1.10 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3分) |
4 | 投标人业绩(2.5分) | 4.1 类似工程(2.5分) | 4.1.1 近5年以来(2016年3月1日,含2016年3月1日以来)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2.5分,最高得2.5分;(2.5分) |
5 | 投标人获奖(0.5分) | 5.1 投标人获奖(0.5分) | 5.1.1 投标人监理过的水利工程近5年以来(2016年3月1日以来,含2016年3月1日)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文明工地奖的,有1项得0.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文明工地奖的,有1项得0.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质工程奖的,有1项得0.2分,最高得0.5分。(0.5分) (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有效日期以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赋分) |
6 | 水利厅信用等级(4分) | 水利厅信用等级(4分)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注:(2019年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7 | 投标报价(0分) | 投标报价(0分) | 本工程监理投标报价为:110万元(不竞价)故此项不设分,最高为 0分。 |
注 :1 、类似工程:指所监理的水利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按照监理合同载明的工程总价);
2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为同一人;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或总监的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总价、中标时间等内容,否则业绩不予承认。
3 、获奖证明材料,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有效日期以证书或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
4 、同一工程业绩,“总监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分值不可兼得,以“总监业绩”优先加分;
5 、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6 、总监及监理人员需提供近一年(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社保证明。
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溧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 姓海涛
联系电话: 025-5721701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汪亮、刘伟
电话: 025-86338725
传真: 025-86338777
电子邮件: 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 3200 1595 0360 5251 7328